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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时间2024年4月29日联邦移民部(IRCC)官宣将从4月30日起全面暂停接收联邦自雇类别的申请,专注于处理当前积压的申请案子。联邦自雇类别项目是为在艺术、文化、娱乐或体育方面有显著经验的人提供PR永居身份的途径,并为加拿大的文化活力做出贡献。由于该项目的申请人数激增,导致处理时间增加到四年以上!本次项目将暂停至2026年底。本页面内容根据最新情况对加拿大联邦自雇项目(Self-Employed Persons Program,也可简称为SEPP)做了对应更新!
以下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中国籍(含香港)申请人经由联邦自雇项目获批PR身份的统计数据:
随着国内大环境的变迁,越来越多人开始考虑办理加拿大移民,但很多移友通常了解到的加拿大移民项目,比如联邦技术移民、联邦经验移民、保姆护工项目、各省份的省提名(PNP)项目,各省份商业投资移民等等,在大家好不容易大致了解这些项目的申请条件后,却发现多数项目其实并不适合自己,此时不少移友都有些灰心泄气。难道真的没有其他途径办理加拿大移民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尤其对于从事艺术、文化、体育类的广大从业者,其实还有一类联邦层级的移民项目是有希望走得通的:
联邦自雇项目的前世今生
发源于20世纪60、70年代的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或者社会文化政策,近年来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或多或少都遭遇了一定程度的抵制,但在加拿大它却根深蒂固——加拿大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宣布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国家,尤其在1988年,联邦政府颁布的《多元文化法案》(Canadian Multiculturalism Act),进一步强调了反对种族歧视,为保护各民族的文化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多元文化主义不断深入人心,已然成为加拿大人的一种生活和思维方式乃至共同价值观,也影响着联邦政府的对外政策。为了促进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发展,联邦政府于1994年推出了一种新的移民方式,叫“自雇移民”。按照最新的联邦移民部(以下简称为IRCC)官方给出的英文定义:
Self-Employed Person,即自雇人士:是因为他们有相关的为自己工作的经验。该自雇人士必须有意愿并有能力在加拿大从事艺术或体育领域的自雇活动。
“相关工作经验”:是指以自雇人士身份申请移民时,在申请日期前的5年直至移民官(以下简称Officer)对申请作出决定当日的这段时间内,有至少两段为期1年的工作经验。
必须具备以下之一的工作经验:
A.从事文化活动或体育活动的个体经营(自雇),或
B.参加世界级的文化活动或体育活动。
备注:本来自雇类别还有一个子项目是农场主类,但在2018年3月10日之后也不再接受申请了,故本文不做探讨。
2014年以前,加拿大联邦商业移民(Federal Business)包括三大类别:联邦企业家类别(Immigrant Entrepreneur),联邦投资类别(Immigrant Investor),自雇类别。从2012年至2014年,联邦政府在对新移民登陆后进行跟踪和统计发现:自雇移民产生的经济活动和贡献要远远大于企业家和投资移民产生的经济贡献,所以IRCC决定取消联邦投资类别和企业家类别,而仅保留联邦自雇类别民项目。不但逐步调整和完善该项目的具体政策,还不断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来缩短该项目的审理周期(疫情大流行前的2020年初,20个月左右即可完成审理)。但经过一场全球疫情后,截至目前该项目申请周期被大幅延长至50个月。不过随着IRCC投入更多的资金、技术、人力后,当前冗长的审理周期会逐渐缩短。
联邦自雇项目的特点
1. 门槛低:没有年龄、学历、语言等强制要求,只需要综合打分达到35分门槛要求即可:
联邦自雇移民项目评分表 (满分100分,门槛分数35分) | |||||
教育程度 | 最高分25分 | ||||
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至少17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25 | ||||
有2个及以上学士学位,且至少15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22 | ||||
3年制文凭、职业教育或学徒制学历,且至少15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22 | ||||
2年及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且至少14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20 | ||||
2年制文凭、职业教育或学徒制学历,且至少14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20 | ||||
1年制大学本科学历,且至少13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15 | ||||
1年制文凭、职业教育或学徒制学历,且至少13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15 | ||||
1年制文凭、职业教育或学徒制学历,且至少12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12 | ||||
获得高中学历 | 5 | ||||
相关自雇经验 -在申请日期前的5年直至移民官对申请作出决定当日的这段时间内 | 最高分35分 | ||||
2年 | 20 | ||||
3年 | 25 | ||||
4年 | 30 | ||||
5年 | 35 | ||||
年龄 -以联邦移民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完整申请材料的当日计算 | 最高分10分 | ||||
≤ 16周岁 | 0 | ||||
17周岁 | 2 | ||||
18周岁 | 4 | ||||
19周岁 | 6 | ||||
20周岁 | 8 | ||||
21~49周岁 | 10 | ||||
50周岁 | 8 | ||||
51周岁 | 6 | ||||
52周岁 | 4 | ||||
53周岁 | 2 | ||||
≥ 54周岁 | 0 | ||||
语言 -本项目无最低语言要求,但通过面试由移民官判断是否满足语言要求(即便在申请时已提交语言成绩单) | 最高分24分 | ||||
熟练程度 | 阅读 | 写作 | 听力 | 口语 | |
熟练(CLB7+≈雅思6+) | 6 | 6 | 6 | 6 | 24 |
中等(CLB6≈雅思5.5) | 5 | 5 | 5 | 5 | 20 |
基础(CLB5≈雅思5) | 4 | 4 | 4 | 4 | 16 |
适应能力 | 最高分6分 | ||||
配偶或同居伴侣的教育程度: | 3-5分 | ||||
- 高中及以下学历 | 0 | ||||
- 1年制文凭、职业教育、学徒制学历或大学学历,且至少12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3 | ||||
- 2-3年制文凭、职业教育、学徒制学历或大学学历,且至少14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4 | ||||
- 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至少17年全日制或同等程度的全日制学历 | 5 | ||||
申请人或其配偶/同居伴侣已持有效工作许可(Work Permit)在加拿大完成至少1年的全职工作 | 5 | ||||
申请人或其配偶/同居伴侣在加拿大完成至少2年的专上院校全日制学习。你必须在17岁以后,并持有有效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才能这样做(2年学习无需获得学位或文凭,即可获得该项分数) | 5 | ||||
申请人或其配偶/同居伴侣有以下关系的亲属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父母、祖父母(爷奶外公婆)、孩子、孙子女、父母的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的孩子、叔伯舅、姨婶姑、父母的孙子女、侄甥) | 5 | ||||
很多移友会有疑问:明明自雇评分标准中有语言这一项,如果既不会英文更不会法语,也就不能申请了?答案是否定的。语言能力是综合打分的其中一个因素,总分的门槛只需要满足35分就可以!但我们建议申请人最好具备基本的英语沟通能力,毕竟后面有可能会被要求参加面试。虽然可以请翻译,但如果能体现出一定的英语能力,则更有利于获批;如果一点英语都不懂的话,如何使Officer相信申请人能来到加拿大开展自雇业务呢?再次强调:联邦自雇项目指南并没有强制性的语言要求!
2. 无资产要求:不需要申报家庭资产,无须解释资产来源,只需满足一定的登陆安家费用(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至少3万加币的家庭净资产证明,含存款、股票、基金、理财等可变现资产);
3. 无需像各省份的企业家投资项目那样跟省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将投资创办或购买生意与PR身份的获取相挂钩。尽管如此,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自雇”意味着申请人在移民加拿大后,不会占用加拿大本地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机会,而是能够自行以个人才能及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要提供未来移民加拿大的居住意向及自雇的商业计划书,表明自己确实有能力从事自雇事业。自雇移民最终获得的是跟其他投资类、技术类项目一样效力的枫叶卡,后期维持有效枫叶卡的主要要求就是符合移民监的基本要求。申请人在拿到枫叶卡后,既可以按照原计划进行自雇,也可以去找工作。联邦自雇移民无需强制性投资创业。
4. 花费少:很多人移民加拿大会考虑其他一些省份的企业家投资类项目,这些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也要10万加元(多数都在20万加元以上),但是相对来说自雇移民项目只需花费6万加元左右,重要的是客户基本无需等配额、等筛选邀请,就可以直接准备材料并递交。尽管IRCC官方从未披露自雇类别具体额度,而一直都将联邦自雇类跟联邦创业类项目合并披露;从2018年起业界普遍认为仅自雇类别的潜在配额从原来每年三百多人已增加到近千人。当别人花了几倍的费用却仍在等配额,而你直接等着获批,这就是联邦自雇项目的一大优势。
5. 一步到位永居:全家一步到位获得枫叶卡,申请过程中无须提前申请工签登陆,不影响目前的工作与生活。
联邦自雇项目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上文提到的IRCC对于“自雇人士”的定义;
(2) 申请人近5年内有2年文化、艺术或体育领域的成就(可以不连续,但每次持续时间不能少于1年),以下①②③条符合任意一个即可:
①在相关领域有2年自雇工作经历,个人拥有从事相关工作内容的企业或以独立身份从事相关工作,并从每次交易中赚取佣金(每年收入要求高于同行平均水平至少50%)。同时,建议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可切实提高申请通过率):
个人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甚至更高级别比赛奖项;
个人举办过省部级或国家级,甚至更高级别文化、艺术展览;
艺术作品被销售/拍卖、省部级或国家级,甚至更高级别机构收藏。
② 参加过2次世界级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1年举办1次);
③ 上述情况各具备其一(即:至少1年相关领域的全职工作经历,并且至少参加过1次世界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3) 综合打分达到35分门槛要求(满分100分);
(4) 资产:拥有至少3万加币的家庭净资产证明,存款、股票、基金、理财等可变现资产(建议尽可能多提供资产证明,而非仅限于3万加币);
(5) 申请人及其随行人符合体检及无犯罪要求;
(6) 随行子女年龄要求在21周岁及以下。
移民官Officer的审理视角
初看上述申请条件,大家是不是被超低的门槛分数35分所吸引?的确如此!举例来说:如果一位21-49周岁的申请人只要满足规定的2年自雇工作经验并且有大专以上的文凭,就已经有了至少35分。所以说门槛分数其实很容易满足,但这绝不意味着自雇项目可以轻松获批,反而增大了申请难度——毕竟所有能用分数来量化衡量的标准非常容易界定,硬实力达到就可计入分数。而自雇移民审理的特点是Officer按照客观审理要求+主观经验判断——有可能Officer觉得申请人的资历成就不够,或者判断申请人将来在加拿大很难开展自雇业务,或者认为申请人将来对于加拿大社会的贡献过于虚无,都有可能将申请驳回。
根据我们多年经验,移民官Officer在审理自雇类移民申请时,主要会看以下三点:
1. 申请人是否拥有符合联邦移民部定义的“自雇工作经验”
是否是自雇职业——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的相关职业。我们从加拿大NOC职业代码中归纳总结了符合IRCC要求的自雇职业代码(总计34个,分为6大类),如下表所示:
加拿大联邦自雇职业清单(34个) | |||
NOC | TEER | 职业中文名称 | 职业英文名称 |
图书、档案管理;博物馆、美术馆类 | |||
51100 | 1 | 图书管理员 | Librarians |
51101 | 1 | 保管者和馆长(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 Conservators and curators |
51102 | 1 | 档案保管员 | Archivists |
52100 | 2 | 图书馆和公共档案馆技术员 | Library and public archive technicians |
53100 | 3 | 登记员、修复员、口译员和其他与博物馆和美术馆有关的职业 | Registrars, restorers, interpreters and other occupations related to museum and art galleries |
作家、新闻、翻译类 | |||
51110 | 1 | 编辑 | Editors |
51111 | 1 | 作者和撰稿人、作家 | Authors and writers |
51112 | 1 | 技术文档撰写人 | Technical writers |
51113 | 1 | 新闻工作者 | Journalists |
51114 | 1 | 翻译员/术语翻译/手语翻译 | Translators, terminologists and interpreters |
创作、表演类 | |||
51120 | 1 | 制片人,导演,编舞和相关职业(广播,电影,电视,舞台,音视频,动画) | Producers, directors, choreographers and related occupations |
51121 | 1 | 指挥,作曲家和编曲 | Conductors, composers and arrangers |
51122 | 1 | 音乐家和歌手 | Musicians and singers |
53120 | 3 | 舞蹈家 | Dancers |
53121 | 3 | 演员,喜剧演员和马戏演员 | Actors, comedians and circus performers |
53122 | 3 | 画家,雕塑家和其他视觉艺术家 | Painters, sculptors and other visual artists |
55109 | 5 | 其他类型的表演者(网红博主,时装模特,魔术师,木偶口技,街头艺人) | Other performers (Influencer,Fashion model,Magician,Puppeteer,Oral stunts,Busker etc.) |
影音技术、播音主持类 | |||
52110 | 2 | 影片和视频摄像机操作员 | Film and video camera operators |
52111 | 2 | 形象艺术技术员 | Graphic arts technicians |
52112 | 2 | 广播技术员 | Broadcast technicians |
52113 | 2 | 音频和视频记录技术员 |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technicians |
52114 | 2 | 播音员和广播电视媒体主持人 | Announcers and other broadcasters |
52119 | 2 | 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方面的其他技术协调职业 | Other technical and coordinating occupations in motion pictures, broadcasting and the performing arts |
53110 | 3 | 摄影师 | Photographers |
53111 | 3 | 电影,广播,摄影和表演艺术方面的助理和操作员 | Motion pictures, broadcasting, photography and performing arts assistants and operators |
创意设计、手工艺人类 | |||
52120 | 2 | 平面设计师和插画师 | Graphic designers and illustrators |
52121 | 2 | 室内设计师和室内装饰师 | Interior designers and interior decorators |
53123 | 3 | 剧院,时尚,展览和其他创意的设计师 | Theatre, fashion, exhibit and other creative designers |
53124 | 3 | 工匠和手工艺者 | Artisans and craftspersons |
53125 | 3 | 制模师,打样师 - 纺织品,皮革和毛皮制品 | Patternmakers - textile, leather and fur products |
运动员、教练、裁判员类 | |||
53200 | 3 | 运动员 | Athletes |
53201 | 3 | 教练员 | Coaches |
53202 | 3 | 体育官员(例如计时员、发令员)和裁判 | Sports officials and referees |
54100 | 4 | 休闲娱乐、运动和健身项目领队和教练 | Program leaders and instructors in recreation, sport and fitness |
是否是自雇性质——自由职业没有固定的雇主,并且须有2年以上的经验。请注意:不是在某个单位或公司任职,而是靠着自己的手艺、一技之长来自己接活,并使自己过上一定程度的体面生活。虽然也可以跟某个单位、公司或机构签合同,但这种合同不能是全职的工作聘任合同,可以是按次、按量收取费用的合同工协议。以时事评论员为例,可以是一家媒体机构的签约评论员,同时也会给多家媒体撰写评论稿件,自己的收入可来源于评论稿件在各个媒体平台上刊登所取得的收入,甚至以个人为主打品牌在互联网上做自媒体等等。还须证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具备自雇性质,比如需要多家公司或媒体机构的短期合约、收入证明、作品被发表或被采用的记录作为证明材料等等。
2. 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在加拿大继续开展自己的自雇事业
要想使得Officer相信申请人未来能在加拿大继续凭借一技之长的专业,达成自雇的目标。申请人需要就以下几点因素做出周全解释:
专业水平——艺术、文化、体育以及商业上的成就也能从侧面证明申请人的职业。在准备材料的时候与技术类移民完全不同,不能仅是一张张单纯的表格文件和公证件,所有材料需要能充分地证明申请人确实是具备相当专业水平的文艺类、体育类人士,长时间通过自雇能让自己活得体面,而且在专业上有一定成就——虽然不必须达到世界级的,但至少在国内该领域有相当的影响力——所获奖项、发表作品和论文、名人大咖推荐、行业会议主宾、权威媒体报道、院校学业成就等等,都是很好的佐证材料;
商业计划——确保商业计划的专业性和可行性。需要对行业市场进行细致研究,对市场规模、市场需求、目标用户、竞争对手、主营服务内容有所了解;还要对自己从事的自雇职业在加拿大的发展前景作出展望:具体包括实施计划是怎样的?如何做市场推广和营销?如何做客户服务?如何管理日常经营?当然还有非常重要的资金掌控和预算规划。自雇移民没有硬性的安顿定居资金要求,但充足的生活费和创业资金肯定对审理结果有正面影响;
与加拿大的联系(Tie)——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有亲属;或有在加拿大学习、工作期间结识的校方老师、雇主;或有自雇业务上的一些联系人能帮写推荐信,Officer会更加相信申请人未来能在加拿大继续开展自己的自雇事业。
3. 申请人是否为加拿大经济、文化、体育事业做出贡献
很多申请人在准备过程中往往会忽略一点,其实这恰恰是决定其申请是否获得Officer批准的相当重要环节——如何为加拿大做出“贡献”?对于何为“贡献”,官方并没有明晰的界定,更不好量化衡量。以下是联邦移民部对于自雇项目“显著贡献(Significant Contribution)”的官方说明:
加拿大为何需要引进移民呢?归根结底吸纳移民的核心目的是对加拿大的社会、经济、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养老等某一领域有积极促进作用——比如企业家投资类项目,目的是为加拿大吸引外国管理经验、高科技、金融资本等;保姆护工项目,则是吸引外国的专业护理工作者来加拿大帮助照顾有特殊护理需求的老年人以及幼儿。联邦移民部(IRCC)以及授权下的各省级移民局,颁布了上百种移民项目,基本上每一类移民项目的目的性都非常明确。而联邦自雇项目所要吸引的是各国文化、艺术和体育人士,可以帮助促进加拿大的文化、艺术事业建设,培养体育人才,进而提升国民素质。自雇移民不是要吸引企业家(安省、BC省、魁省、大西洋省的企业家移民动辄要十多万甚至百万加元的投资额,通常艺术家和运动员没有这个财力,更难以创办并运营一家文化艺术或体育公司);自雇移民也不是要吸引通常意义的技术类人才(比如IT/财务/销售),它明确要求自雇移民项目的申请者未来需要凭借一技之长实现自我雇佣从事艺术、文化、体育领域的具体工作,从而实现在加拿大获得体面的生活,同时达到贡献加拿大社会的目的。
最后,我们谈到自雇移民的“贡献”时,还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加拿大联邦自雇项目对于“贡献”并没有明确的地域范围要求。加拿大是全世界最重视社区建设的国家之一,申请人的贡献可以不用覆盖很广范围,影响面很大,只要对一部分群体或社区有价值就可以——比如用一技之长来帮助提升社区知名度、服务社区内的特定群体,或者把一个社区的某项文化、体育活动从无到有的建立起来等等。这点与美国不同:美国相类似的移民项目只有EB1A或者NIW国家利益豁免,这两个项目均明确要求申请者要对美国全国范围做出贡献,局部贡献是不被认可的。
“贡献”切忌好大喜功,初来乍到一个陌生国家,即便是全球知名的大艺术家或体育明星,初次做自雇事业都可能难以一次成功,这点Officer比谁都清楚。所以申请人在阐述自己的价值和贡献时,一定要切合实际,要能联系到过往经历,让Officer相信申请人是有能力并有意愿做出所承诺的贡献。脚踏实地,有着远大理想但依然坚定地从小事一步步做起的态度和行为,是最能说服Officer的。
最好能跳出“华人圈”,拥抱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加拿大一直积极鼓励各个族群保留自己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任何一个成规模的社区都是多元的,只有跨越种族的障碍才能跟加拿大的基本价值观相符。具体落实到自雇移民申请时就是要了解加拿大基本价值观,在言论、态度、甚至行动上积极拥抱多元文化,这对于联邦自雇类申请的审理都是有积极帮助的。
综上所述,以上是从宏观层面对联邦自雇项目的分析和建议,若具体到每个申请人的个案,则必须根据个人能力、技术专业、所处行业、以及未来定居地来量身定制属于自己的“价值”和规划所能做出的“贡献”。而这些工作靠申请人自己来准备难免顾此失彼,甚至花费时间准备了一大堆材料,但提交上去却不是Officer所看重的,而影响到案子的获批。所以有意办理者可预先与我司持牌顾问付费预约咨询,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持牌顾问会稳妥而周全地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指导,使得申请人的准备工作少走弯路,让审批流程更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