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创业签证项目(SUV)

联邦创业签证项目(SUV)


加拿大时间2024年4月29日联邦移民部(IRCC)官宣将从4月30日起实施新规:

  • 将每年受理的PR申请数量限制在每家指定机构(风投公司、天使投资团和企业孵化器)不超过10家初创企业;

  • 优先处理加拿大资本作为“加拿大科技网络”成员之一的企业孵化器所支持的创业企业家,涵盖已提交和新提交的申请案子。

以上新政有效期至2026年底!本页面内容根据最新情况对加拿大联邦创业签证项目(Start-up Visa Program,以下简称为SUV)做了对应更新!

SUV项目的历史与发展

进入2010年代后,随着全球高科技和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和发展,加拿大政府为了吸引全球化的初创企业家来加拿大创业,在2013年4月设立了Start-up Visa Program,也就是耳熟能详的SUV移民项目,目的是帮助这些具有领先创新思维和行动力的企业家更快移民到加拿大,并快速构建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初创公司。

但从项目初期的实施效果来看并不尽如人意,比如2015年全球仅62位申请人,远低于IRCC(当年叫CIC)100-500人的预期。于是在2016年对SUV项目进行调整,在往后两年中该项目逐渐被各方创业人士所认知并接受,最终在2018年3月31日正式成为联邦层级商业类永久移民项目之一,在5年试行期间(2013.4~2018.3)全球总计有545人(包含132位申请人以及他们的随行家属)通过该项目获批PR身份。截至2019年初,SUV项目总计有近200个创业项目。

以下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中国籍(含香港)申请人经由SUV项目获批PR身份的统计数据:



项目申请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建立一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格初创企业:

A. 从风投基金/天使投资/企业孵化器机构(以下简称为"指定机构")获得投资承诺时:

  • 每个申请人持有初创企业至少10%股权(最多可有5人申请成为企业合伙人),并且

  • 申请人和指定机构共同持有初创企业至少50%股权。

初创公司必须收到下列任一投资承诺:

  • 一个指定的天使投资确认其在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中投资至少7.5万加元,或两个及以上的指定天使投资确认他们共同在该企业中投资至少7.5万加元;

  • 一个指定的风投基金确认其在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中投资至少20万加元,或两个及以上的指定风投基金确认他们共同在该企业中投资至少20万加元;

  • 指定的企业孵化器机构确认接纳申请人加入其企业孵化器项目。

须确保只有合格的参与者拥有至少50%股权,以便顺利通过Officer的审理。

备注:投资的定义是:购买申请人初创企业的股份或其他形式的股权。因此,可转换债券不被允许。


B. 当申请人获批PR时,须在加拿大境内对初创企业进行积极、持续地经营管理,并且初创企业商业运作的下列重要部分发生在加拿大境内:

  • 实体营业地点

  • 设施/厂房

  • 设备

  • 库存

  • 仓库

  • 管理信息系统

  • 企业职员

备注:若在提交SUV项目申请时不满足以上B项要求,Officer必须确信申请人确实打算在获得PR时会满足这些要求。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初创企业尚未在加拿大注册成立,也可被视为符合资格的企业。但申请人须在获得PR后在加拿大注册成立公司。


二、申请人须从指定投资机构获得投资承诺书及支持信

申请人必须以投资承诺证书和支持信的形式证明他们得到指定机构的支持。指定机构将直接向IRCC发送投资承诺证书(Commitment Certificate),包括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或客户协议;同时也为申请人提供一份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该支持信必须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至IRCC申请PR。

承诺证书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由一个或多个指定机构签发;

  • 有效期为6个月;

  • 在指定机构审查和评估商业计划或业务并不收取费用的前提下签发;

  • 包括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客户协议(Client Agreement);

  • 包括投资金额和投资方的详细信息;

  • 包括指定机构向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详细信息;

  • 包括指定机构向申请人收取的任何费用(或其他费用/资金交换)的详细信息,以及收取这些费用的时间;

  • 包括每个申请人的信息(每份商业计划项目申请,可最多包含5人);

  • 描述项目申请人与投资团队之间的关系;

  • 描述初创业务以及申请人在该业务中的角色,包括申请人的头衔和申请人预计在初创企业内承担的具体职责;

  • 确定那些对初创业务至关重要的因素。

Officer应确保支持信中的信息与承诺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并通过要求申请人、指定机构澄清或发起同行评审来跟进任何不符之处。以下是对“同行评审(Peer Reviews)”的官方说明:

同行评审是由代表风投基金/天使投资/企业孵化器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的行业协会召集的专家小组对投资承诺证书进行的独立评估。同行评审旨在防止商业欺诈,并确保指定机构和申请人的活动相一致且符合行业标准。为了启动同行评审程序,Officer须通过Entrust或快递将以下信息发送给相应行业协会:

  • 同行评审请求表[IMM 5765],在该表格中,Officer明确列出了在审理商业计划或SUV申请案子期间发现的问题;

  • 投资承诺证书;

  • 投资意向书/客户协议;

  • 其他相关支持文件。

Officer须确保在提交给行业协会之前,核对以下客户信息,并且还要通知申请人,他们的申请案子正在进行同行评审:

  • 出生年月

  • 出生国家

  • 地址

行业协会将成立一个由协会专家组成的小组,评估以下事项:

  • 指定机构所进行的尽职调查水平,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标准;

  • 承诺的投资条款(包括指定机构作出的投资、指定机构提供的服务及向申请人收取的任何费用),以及这些条款是否符合行业标准。

行业协会还将做以下全部工作:

  • 确保业务已经或将要在加拿大注册;

  • 确保企业所有权经过验证,并符合SUV项目的要求;

  • 确保指定机构考虑了拟建商业模式的可行性,评估了创业管理团队,并核实了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确保业务的重点是高增长潜力的产品或服务;

  • 验证企业是否被纳入企业孵化项目(确保投资承诺证书是由指定企业孵化器机构签发的)。

在任何情况下,Officer均不能向指定机构或申请人披露同行评审小组成员的身份。同行评审的结果将通过Entrust或快递通知IRCC。

如果同行评审发现了问题,Officer应向申请人发送一份程序公平信(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简称为PFL):

  • 明确指出这些问题;

  • 给予申请人补料并进行释疑的机会;

  • 如果申请人不能说服Officer,则该份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虽然Officer必须考虑同行评审小组提供的评估意见,但他们仍须评估所有信息,然后对申请案子做出最终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同行评审小组可能认为所包含的信息不够充分,专家小组可要求指定机构提供进一步资料。在无法获得所要求的信息的情况下,则可能无法完成同行评审。在要求指定机构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做出回复后,如果指定机构拒绝或遗漏提交同行评审小组所要求的额外信息,行业协会将通知Officer:同行评审不完整。如果这样的话,由于没有要求指定机构参与这一过程,Officer须继续处理该份申请,并根据现有信息进行案件评估。

在程序公平信(PFL)发出后,申请人有30天的时间对Officer的疑虑作出回应。如果申请人对程序公平信的回复包含新的信息,或者如果指定机构提供了新的相关信息,Officer应评估整个完整的文件,并做出拒绝或批准的最终决定。

虽然对支持投资承诺的指定机构数量没有限制,但当有多个指定机构联合行事时,只会发出一份承诺证书(包含所有参与的指定机构的所有细节和要求)。牵头的指定机构负责向IRCC提交承诺证书。如果指定机构联合体中的一个是指定风投基金,那么由其牵头完成最低投资额(20万加元)。如果指定机构联合体中没有风投基金,但至少有一个天使投资,并由其牵头完成最低投资额(7.5万加元)。

如果配偶/同居伴侣是初创团队的一部分,他们须在承诺证书上被列明,并将作为SUV项目的申请人被审理。但是,如果配偶/同居伴侣拥有初创企业的股份,但并非创业团队成员,则其拥有的股份不能被计算在企业股权比例要求中(要求合格的初创团队参与者拥有至少50%股权)。如果配偶/同居伴侣不在创业团队中,在满足所有要求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作为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办理移民。

企业孵化器所需基本信息——指定的企业孵化器必须确保投资意向书或客户协议和投资承诺证书中包含的信息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 确认申请人身份;

  • 确认申请人符合资格的初创企业已被纳入企业孵化器项目中;

  • 指定申请人参加企业孵化器项目的时长;

  • 描述申请人进行业务运作的职责;描述申请人在业务中的角色;

  • 阐明申请人是否拥有对其为企业带来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其他资产的控制权;

  • 描述初创企业的法律和财务结构;

  • 确定其他持有或预期持有股权的任何人员的角色,并描述他们在初创企业中的职责;

  • 确认已对申请人和初创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包括资金来源);

  • 阐明适用于企业孵化器项目或投资承诺的任何条款和条件;

  • 确认已被纳入企业孵化器项目的初创企业是合格企业;

  • 包括指定机构向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详细信息;

  • 包括指定机构向申请人收取的任何费用(或其他费用/资金交换)的详细信息,以及收取这些费用的时间。


天使投资/风投基金所需的基本信息——指定的天使投资和风投基金必须确保投资意向书/客户协议和承诺证书中包含的综合信息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 确认申请人身份;

  • 描述申请人进行业务运作的职责;

  • 描述申请人在业务中的角色;

  • 阐明申请人是否拥有对其为企业带来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其他资产的控制权;

  • 描述初创企业的法律和财务结构;

  • 确定其他持有或预期持有股权的任何人员的角色,并描述他们在初创企业中的职责;

  • 确认已对申请人、初创企业以及投资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包括资金来源);

  • 确认指定的天使投资/风投基金投资的是符合资格的初创企业;

  • 阐明投资金额以及适用于投资承诺的任何条款和条件;

  • 包括指定机构向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详细信息;

  • 包括指定机构向申请人收取的任何费用(或其他费用/资金交换)的详细信息,以及收取这些费用的时间。

三、语言能力

官方明文规定是:申请人必须提供两年内有效的英语或法语CLB5水平成绩单(雅思G类读4.0,其他三项5.0)。结合实操经验,为确保顺利通过后续指定机构的面试,以及项目启动后较高频率的商务沟通,建议申请人语言能力越高越好。

四、定居资金

SUV项目对于申请人定居资金的要求跟联邦EE项目是一样的:

家庭成员数目 

(包括未与主申一起移民加拿大的家庭成员)

所需资金支持 (加元)
1$14,690
2$18,288
3$22,483
4$27,297
5$30,960
6$34,917
7$38,875
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3,959


项目流程和周期

步骤联邦创业签证(SUV)项目流程周期(月)
1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评估,申请人与SUPRACLE签署代理协议
2文案团队指导申请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帮助申请人完成商业计划书2-3
3将申请人的全套申请材料递交给联邦移民部(IRCC)指定的机构(包括天使投资、风投基金和企业孵化器)
4指定机构审核商业计划书并安排面试1-2
5指定机构审核通过,将直接向IRCC发送投资承诺证书(Commitment   Certificate);同时也为申请人提供一封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该支持信必须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到IRCC申请PR2-3
6协助申请人准备工签和PR申请材料,递交至IRCC1
7申请工签并成功获批后,申请人登陆加拿大按商业计划书注册创办企业2-3
8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对企业进行积极持续的经营管理,同时等待最终获批PR8-10
合计16-22
注意:上述时间仅为各个阶段的大致周期估算,实际上可能出现的最快时间合计仅为16个月,如果各个环节衔接松散,尤其是联邦阶段的审理出现背景调查或安全调查等,则周期会相应延长。



项目优势和常见问题

一、项目优势

  1. 无年龄规定:SUV项目没有对于申请人年龄的明文规定。但结合实操案例,建议在25-50岁为宜。

  2. 无明文规定学历要求:该项目在IRCC官方层面并未明文规定最低学历要求,但为确保项目通过率,我们通常要求申请人至少高中学历。

  3. 除了“指定机构”的投资金额要求之外,无明文规定申请人自身的投资金额。

  4. 无须提供资产及来源证明、个税证明。

  5. 无相关工作经验要求:该项目对于申请人是否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甚至管理经验并没有明文要求。但为确保项目合理性和通过率,建议申请人拟建初创企业跟之前从事的工作具备一定逻辑相关性,这对于后续高质量商业计划书的呈现以及顺利通过面试是有利的。比如申请人最好有高科技行业的相关背景(互联网、通讯,生物医药、新能源,AI等)。

  6. 无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的限制:申请人获得PR身份之前并不要求居住在项目所在地;获得PR身份之后也可以自由迁徙定居在加拿大任何省份和城市。而不少加拿大省份的省提名商业投资项目要求申请人创业后须确保约75%时间待在所在省份经营业务。

二、常见问题

为确保回复的权威性,以下常见问题及回答均直接来自IRCC官网: